| 一、 | 依據社團法人中華民國亞太地區創作藝術推廣協會111年9月14日藝協字第11109001號函辦理。 |
| 二、 | 研習相關訊息如下: |
| (一) | 研習時間:111年10月9日(星期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30分。 |
| (二) | 研習地點:臺灣藝術大學表演廳(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 |
| (三) | 研習對象:本市公私立幼兒園教師及高國中小教師。 |
| 三、 | 報名方式:填寫紙本文件傳真02-27330220或E-mail至jane@smartorange.com.tw,也可至全國教師進修網 (http://smartorange.com.tw)上網報名。 |
| 四、 | 如有疑義請洽專案聯繫人:林小姐,聯絡電話:03-27335338。 |
| 五、 | 檢附本案實施計畫1份,亦可至本市特殊教育資源網下載(https://department.special.tyc.edu.tw/web.php?html=news_details&Fid=20099&nid=12051)。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