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 一、 | 依據國立臺南大學110年9月13日南大視訓字第1100015071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訊息摘要如下: |
| (一) | 參加人員: |
| 1、 | 公私立高中、國中小、幼稚園現職普通班合格教師(班上有視障生優先) |
| 2、 | 特教合格教師(含實習老師) |
| 3、 | 現職特教班代理代課老師 |
| (二) | 上課時間: |
| 1、 | 第1階段:110年10月16日至110年12月12日。 |
| 2、 | 第2階段:111年3月12日至111年5月22日(暫訂)。 |
| (三) | 上課地點:臺中市私立惠明盲校(台中市大雅區雅潭路四段336號) |
| 三、 | 檢送旨揭實施計畫1份,亦可至桃園特殊教育資源網(https://special.tyc.edu.tw/)最新消息下載。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