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107年9月10日桃教中字第1070074227號函及桃園市立龍興國民中學108年4月2日龍國敎字第1080002268號函辦理。
二、為增進教師對「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科技領域」理念與課程目標之瞭解,提供科技教室規劃、建置及課程安排之教學示例與資源分享,以增進教師科技領域教學專業知能,特辦理旨揭計畫。
三、本次研習活動訊息如下:
(一)課程主題:科技領域素養導向教學轉化工作坊(資訊科技實作)。
(二)研習時間:108年4月12日(五)13時30分至16時30分。
(三)研習講師:臺北市立長安國中呂添仁組長。
(四)研習地點:桃園市大業國小東昇樓三樓圖書室。
(五)參加人員:國中各校資訊科技教師及國小資訊教師。
四、注意事項:請參加人員攜帶筆電並事先充電,現場備有電源但數量可能不足,且有電子檔須上網取得操作。
五、報名方式:參加研習之教師請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http://passport.tyc.edu.tw/index.php)網站,點選「中壢區」/「龍興國中」登錄研習,全程參與者核發3小時研習時數,並同意本案與會人員於課務自理原則下,准予公(差)假登記。
平時備好避難包中的水、糧、手電筒與醫療物資等,以因 應地震或戰爭等突發狀況。平時多一分準備,災時多一分 保障。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