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8年4月9日臺教師(一)字第1080049881號函辦理。
二、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8年6月30日(星期日)止。
三、申請資格:全國高中(職)以下之學校(含所屬社團與團體)。
四、指定項目:歌仔戲、布袋戲。
五、申請辦法:請詳參附件及園區官網最新消息(http://www.px-sunmake.org.tw/activity/newslist.html),或聯絡本案承辦人(03-9508859分機3234呂先生/分機3218趙小姐)。
平時備好避難包中的水、糧、手電筒與醫療物資等,以因 應地震或戰爭等突發狀況。平時多一分準備,災時多一分 保障。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