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3月2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80033325號函辦理。
二、旨揭作業要點配合辦理評選作業如下:
(一)對象:高級中等學校及國民中、小學各為薦報單位,每1薦報單位以薦報團體獎及個人獎各1單位(人)為限(無需由本局薦報)。
(二)請各級學校依組別檢附推薦表、評選指標具體事蹟自評表及相關佐證資料各一式5份(含電子檔1份),於108年4月30日前備文函報教育部辦理,逾期不予受理。
三、評選小組就所送書面資料進行審查,必要時得邀請薦報人員進行簡報。
四、隨文檢附「國防部全民國防教育傑出貢獻獎選拔表揚作業要點」及「教育部辦理全民國防教育傑出貢獻獎選拔表揚評選指標具體事蹟自評表」供參。
平時備好避難包中的水、糧、手電筒與醫療物資等,以因 應地震或戰爭等突發狀況。平時多一分準備,災時多一分 保障。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