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就業服務處108年3月25日桃就給字第1080008600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新住民就業,如遇有新住民就業輔導需求,請協助轉介至本府就業服務處提供職涯諮商、適性就業媒合或職業訓練推介等就業服務(就業服務轉介表如附件);轉介窗口:凃小姐(電話:03-3322101分機8015,傳真:03-3386071)。
三、本府就業服務處於本市新住民聯合服務中心設有就業服務據點(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復興路135號1樓,新住民文化會館內;電話:03-3339885分機12),提供新住民就業諮詢、就業媒合及職訓推介等就業服務,請協助廣為宣導週知。
平時備好避難包中的水、糧、手電筒與醫療物資等,以因 應地震或戰爭等突發狀況。平時多一分準備,災時多一分 保障。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