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研習對象:本市國小及國中階段教師及教職人員(含特教助理員)。 |
| (二) | 研習日期:115年5月13日(星期三)、115年5月19日(星期二)、115年6月10日(星期三)、115年7月31日(星期五),無連續性,可自由報名參加。 |
| (三) | 研習時間:下午1時30分至3時30分。 |
| (四) | 研習報名:請與會人員參加至全國特教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研習報名-縣市教育局特教研習活動-點選縣市(桃園市)-活動名稱輸入(列車)-出現研習列表後點選要參加的場次報名研習。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