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114學年度教育部推動教育優先區計畫辦理。 |
| 二、 | 本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
| (一) | 時間:115年3月21日(星期六) 10:00 - 12:00。 |
| (二) | 地點:本校圖書館。 |
| (三) | 講師:許家菁心理師。 |
| (四) | 教師請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報名,活動編號 「J00012-260200001」主辦單位:新明國中,全程參與者核予3小時研習時數。 |
| 三、 | 為響應環保,當日請自備環保杯具(校內備有飲水機)。 |
| 四、 | 請盡量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或共乘前來。 |
| 五、 | 聯絡人:新明國中輔導組長03-4936194分機611。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