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115年3月11日臺教學(六)字第1152800942號函辦理。 |
| 二、 | 相關資格及報名作業說明如下: |
| (一) | 參加資格: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實際從事全民國防教育課程之國中、小學教師或積極推動全民國防教育人員。 |
| (二) | 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5年3月23日(星期一)前將報名資料逕送本局,由本局依報名順序實施遴選,逾期不受理。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