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115年2月23日臺教師(三)字第1150017601號函辦理。 |
| 二、 | 為落實校本教師專業學習社群之運作與成效,協助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課程與教學,強化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推動社群之能量,爰教育部委請臺北市立大學辦理旨揭培訓課程。 |
| 三、 | 旨揭研習計畫規劃於北區、中區、南一區、南二區、東區、離島地區(澎湖縣、連江縣、金門縣)分別辦理社群召集人(講師)增能培訓課程,請貴校鼓勵曾參與教育部社群召集人初階、進階或高階講師培訓課程,並取得認證之教師,踴躍參加線上及北區場次培訓課程,辦理時間與地點如下: |
| (一) | 線上課程(不分區,請學員自行擇一場次參與): |
| 1、 | 第1場:115年3月20日(星期五)下午1時至下午4時。 |
| 2、 | 第2場:115年3月21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中午12時。 |
| 3、 | 第3場:115年3月21日(星期六)下午1時至下午4時。 |
| 4、 | 第4場:115年3月25日(星期三)下午1時至下午4時。 |
| (二) | 北區實體課程:115年5月23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4時,臺北市士林區劍潭國民小學。 |
| 四、 | 報名時間及方式:請於115年3月4日(星期三)前至google表單填寫個人相關資料以進行報名:https://sites.google.com/go.utaipei.edu.tw/increase113。 |
| 五、 | 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逕洽臺北市立大學評鑑所王思涵助理、任冠穎助理,聯絡方式如下: |
| (一) | 電話:(02)2311-3040轉8308、8434。 |
| (二) | E-mail:ras@go.utaipei.edu.tw。 |
| 六、 | 檢附旨案研習計畫1份。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