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1月26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50007839A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計畫遴選係由學校或聯盟或國際教育中心薦送教師參加,薦送需具備積極推動國際教育之要件: |
| (一) | 積極推動國際教育學校之要件:自110學年度至114學年度間,學校曾2學年度(含)以上獲得國教署補助之國際教育計畫,國際教育課程發展與教學、國際交流或學校國際化,每學年至少一項補助者(同一學年度內,獲多項補助者,皆視為該學年度一次補助)。 |
| (二) | 參加遴選教師應具備之要件:曾實際參與積極推動國際教育學校執行相關補助案之教學或規畫工作之正式教師。 |
| (三) | 國際教育交流聯盟各分區辦事處或縣市國際教育中心可推薦正式教師 1 人,請附上推薦書。 |
| 三、 | 請符合以上條件之學校踴躍報名參加,並於薦送期間至Google表單填寫,說明如下: |
| (一) | 表單連結:https://forms.gle/HrgFfHmvA6EDwRdQ6 |
| (二) | 學校薦送日期:即日起至115年2月26日(星期五)止。 |
| (三) | 錄取教師義務:錄取教師需全程參加行前國內培訓、海外培力;培訓後需配合進行成果分享工作。 |
| 四、 | 旨案將於115年3月13日(星期五)公布錄取名單;有關學校薦送方式、錄取者權利義務及配合事項等,請詳閱旨揭簡章。 |
| 五、 | 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吳小姐,聯絡窗口電話:049-2910960#2611或余先生#2884。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