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 一、 | 依據本市114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以下簡稱實驗教育)工作實施計畫辦理。 |
| 二、 | 本案係為協助申請辦理實驗教育者熟悉作業流程、表件與計畫應有之內涵及權責,並說明系統操作方式及功能,俾協助家長、教師及學校有效運用系統資料。 |
| 三、 | 旨揭說明會辦理內容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
| (一) | 參加對象:本市擬申請(含初次及賡續申請)辦理個人、團體及機構實驗教育之學生家長及申請人。 |
| (二) | 日期與時間:115年3月15日(星期日)上午9時30分至下午3時20分。 |
| (三) | 辦理地點:桃園市平鎮區平興國民小學(桃園市平鎮區廣泰路168號)。 |
| (四) | 報名方式:本活動採線上報名,請於115年3月11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至本市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暨審議作業系統(網址:https://tycnee.psees.tyc.edu.tw/)完成報名(逾時,報名網站將關閉報名)。 |
| 四、 | 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本案聯絡人平興國小輔導室(聯絡電話:03-4029323,輔導主任分機610;專案教師分機614)。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