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1月1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0141556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徵選實施計畫說明如下: |
| (一) | 報名資格:本市國民中、小學現職教師,並請本市國教地方團性別平等議題分團團員踴躍報名參加。 |
| (二) | 收件資訊: |
| 1、 | 收件期限:115年1月26日(星期一)至3月2日(星期一)中午12時。 |
| 2、 | 報名方式:請至 CIRN 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輔導團專區/ 性別平等教育議題中央輔導團首頁( https://cirn.moe.edu.tw/Module/index.aspx?sid=1129 )下載相關文件格式檔案。 |
| 三、 | 檢附本案來函及實施計畫各1份。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