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4年8月7日桃教小字第11400722471號函辦理。 |
| 二、 | 為提升桃園市各校教師推動寫字教學能力、培訓各校書法種子教師及對書法賞析與課程設計之知能,爰辦理旨揭研習。 |
| 三、 | 旨案資訊摘要如次: |
| (一) | 參加對象:本市對書法教學有興趣之教師,研習名額預計為30人。 |
| (二) | 課程內容及辦理時間、地點: |
| 1、 | 研習講師:宋姿璇老師。 |
| 2、 | 研習內容:馬年創意春聯。 |
| 3、 | 時間:115年1月21日(星期三) 13:30-16:30。 |
| 4、 | 地點:平興國小築夢樓2樓書法教室。 |
| 5、 | 研習活動編號:E00058-260100001(主辦單位:平興國小),參與本研習活動之教師覈實核予研習時數。 |
| 6、 | 老師請自備書法用具。 |
| (三) | 參與本研習人員於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請 貴校核予參與研習教師公假登記參加。 |
| 四、 | 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平興國小教務處雷伯欽主任,電話:03-4029323分機210。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