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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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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學年度補助實施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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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桃園市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中心114學年度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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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本競賽旨在透過學生視角紀錄戶外教育歷程,重點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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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參加對象:本市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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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競賽組別:分為國小組及國中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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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作品主題:涵蓋生態環境、人文歷史、山野探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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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作品主角:影片內容須以學生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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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報名及收件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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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每位學生限報名1件作品,每校每組至多送件2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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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每隊學生至多4名,指導老師1至2名(其中1名須為校內正式教職人員),同一教師得指導多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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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報名方式:請於115年3月9日23:00前至競賽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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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本案聯絡人:桃園市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中心 黃貞蓉老師(電話:03-2841965 或 03-4583500 分機837; |
| 五、 | 為深化學生對本市在地文化之認識與認同,旨揭競賽補充 規定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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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拍攝場域限制:參賽作品之影片拍攝內容,限定於 「桃園市」轄內場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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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參考教材資源:內容規劃可參閱桃園在地化教材 「桃園在地化課程(品/讀/賞桃園)」, 網址:https://reurl.cc/eVQ9oL。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