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照護同仁健康並提供多元選擇,本府積極洽請本市轄內
醫療機構提供旨揭優惠方案,俾利同仁依需求受檢,以期
提升健康管理效能與人力運作穩定性,另為賡續營造友善
家庭職場與提升機關整體福祉,爰115至116年優惠對象續
擴及員工眷屬。
二、前開醫療機構及其提供之健康檢查優惠方案摘述如下:
(一)醫療機構: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長庚
醫療財團法人桃園長庚紀念醫院、衛生福利部桃園醫
院、國軍桃園總醫院、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天成
醫療社團法人天晟醫院、敏盛綜合醫院、沙爾德聖保祿
修女會醫療財團法人聖保祿醫院及聯新國際醫院。
(二)適用對象:本府各所屬機關(構)學校及行政法人員工
(含公教人員、聘僱人員、約用人員、工友、技工、駕
駛)、駐衛警察、清潔隊員、測量助理等,以及上開人
員之眷屬。
(三)辦理期間: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
(四)健康檢查優惠方案:新臺幣(以下同)3,500元至32,000
元(依各醫療機構提出方案)。
三、請鼓勵所屬同仁及早安排健康檢查,前開適用對象如欲運
用旨揭方案,請於預約健康檢查時主動告知,並於檢查當
日出示員工證正本;如欲瞭解方案詳細內容,請逕洽各醫
療機構。
四、為利同仁得於線上隨時查閱自身健康檢查資料,請依本府
114年9月1日府人給字第1140249046號函(計達)協助周知
渠等得簽署同意書,提供其實施健康檢查之醫療機構,俾
據以上傳檢查資料至「全民健康保險健康存摺」。
五、檢送本府115年至116年健康檢查優惠醫療機構一覽表及優
惠方案各1份,相關資料同步公告於本府人事處網站「業務
資訊>待遇福利>福利>健康檢查」項下。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