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4年11月10日藝視字第1140200341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活動內容及報名概要如下: |
| (一) | 時間:114年11月27日(星期四) 13:00~17:00。 |
| (二) | 地點:新北市立鶯歌高級工商職業學校綜合大樓5樓會議室(新北市鶯歌區中正三路154號)。 |
| (三) | 課程概要:邀請國內漫畫領域專業師資,分享漫畫之美學與運用,透過實作與分享,提供教師課程發展之應用。 |
| (四) | 報名:即日起至https://forms.gle/dAjy753UctmECW5u9表單報名,名額50位,額滿為止,錄取名單將於活動前以電子郵件通知錄取人員。 |
| 三、 | 全程參與本案課程之教師將核予3小時研習時數,另活動場地歉難提供停車位,如學員有停車需求請於周邊停車。 |
| 四、 | 本案同意參與人員在課務自理原則下公假登記前往。 |
| 五、 | 檢附旨案課程資訊1份。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