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客家委員會(以下簡稱客委會)114年11月5日客會傳字第11468005931號函辦理。
二、客委會為鼓勵大眾以影像記錄客家故事,特辦理旨揭活動,參賽組別包括「社會組」及「學生組」(大專院校及高中職、國中及國小學生),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15年4月30日(星期四)止。
三、本活動可自訂與客家相關主題創作,首獎獎金新臺幣(以下同)30萬元、優選20萬元、佳作5萬元;另設立「年度主題大獎」,鼓勵參賽者以「水」為主題進行創作,最高獎金50萬元,總獎金共計310萬元,相關報名及比賽事宜詳見客委會官網(https://pse.is/8a7l59)。
四、檢附「客家影像故事」徵件活動簡章1份。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