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研習日期:114年11月1日(星期六)、12月20日(星期六)、115年2月7日(星期六)及3月7日(星期六)。 |
| (二) | 研習時間:上午9時至12時10分。 |
| (三) | 研習地點:桃園市立龍岡國民中學。 |
| (四) | 講師:新北市鷺江國中特教教師謝佳真老師。 |
| 三、 | 參加資格:優先錄取本市有參加過SEL教師增能系列「Best Me」課程且領有結業證書之教師;第二順位為本市112學年度或113學年度社會技巧工作坊之成員;若有剩餘名額已可開放給全市教師報名,預計招收30名。 |
| 四、 | 請於114年11月1日(星期六)前,自行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 網(https://special.moe.gov.tw/)-研習報名-縣市特教研習-桃 園市-國中-學年(114)-學期(上)登錄單位(龍岡國中)報名。 |
| 五、 | 研習期間請准予公(差)假登記;參加假日之研習,可於兩年內公假補休。全程參與者核定研習時12小時。 |
| 六、 | 工作坊為連續性課程,若學員們因『公』(如學校校慶)無法出席,可向中心業務承辦人提出,將在詢問講師錄影的適切性及取得講師同意後,提供學員至龍岡國中情支中心補看錄影(因中心位子有限,補課時請來電預約),補課後依照原定計畫核發研習時數。亦惠請各校准予公(差)假出席補課事宜。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