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新興學校財團法人桃園市新興高級中等學校114年10月2日新興宏教字第1140100492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競賽相關訊息摘述如下(詳如活動辦法): |
| (一) | 參加對象:桃園市各國民小學六年級學生 |
| (二) | 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11月14日(星期五)中午12時止。 |
| (三) | 競賽時間及地點:114年12月14日(星期日)於桃園市新興中小學(桃園市桃園區富國路437號)舉辦。 |
| 三、 | 本案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新興中小學呂中明教務主任(電話:03-2509000分機110;電子信箱:te0077@yahoo.com.tw)。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