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9月15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0091294號函轉教育部114年9月9日臺教綜(六)字第1140094136號函辦理。 |
| 二、 | 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第6條規定,原住民族歲時祭儀:由原住民依其族別歲時祭儀擇定3日放假。另依原民會公告事項,係由原住民依其本人、配偶或直系血親尊親屬之所屬民族之歲時祭儀申請3日放假,3日之歲時祭儀得分次或連續申請,例假日前後視為連續。 |
| 三、 | 旨揭相關資訊(含後續如有更新),公告於原民會官方網站之「為民服務」-「歲時祭儀專區」,請逕行下載參閱。 |
| 四、 | 請貴校協助轉知並加強宣導。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