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有關本中心辦理「114年度教師家庭教育輔導增能研習計畫- 親師溝通系列2」一案,請鼓勵教師踴躍參加,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114年3月4日臺教社(二)字第1142400587B 號函辦理。 |
| 二、 | 因應「家庭教育法」及「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提供家庭 教育諮商或輔導辦法」,培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教師對各 類家庭教育課程、教材、輔導及服務之能力,並強化親師間 之功能效能與品質,以增進學校提供之家庭教育功能,爰辦 理旨揭計畫。 |
| 三、 | 本案於114年10月辦理3場次教師增能課程,課程及報名資訊詳如附件,請各校轉知教師並鼓勵踴躍參加,惠請同意參加 實體課程之教師公(差)假登記。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