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桃園市立大有國民中學114年8月27日有國教字第1140005694號函及本局114年7月1日桃教小字第1140061074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比賽相關訊息(請詳參計畫內容)摘錄如下: |
| (一) | 報名對象:本市國小(三至六年級)、國中及高中職學生。 |
| (二) | 報名日期:114年9月1日(星期一)起至114年10月3日(星期五)截止。 |
| (三) | 比賽日期及地點:114年10月26日(星期日)上午10時至11時假啟英高中舉辦。 |
| 三、 | 本案屬推薦報名者得享免報名費,請貴校依推薦名額數(如附件)推薦參賽人員,並於114年10月3日(星期五)前完成報名作業。 |
| 四、 | 本案比賽適逢例假日,本局同意貴校帶隊教師於比賽是日(114年10月26日)以公(差)假登記前往,並得於2年內在不影響公務及課務下,擇期核實補休;另比賽是日啟英高中周邊交通易壅塞,請提醒教師及參加學生提早到場。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