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本市114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及本校114年6月30日外小生字第11400041331號函(諒達)辦理。 |
| 二、 | 旨揭研習相關資訊如下 |
| (一) | 辦理時間 |
| 1、 | 增能實作研習:114年8月22日(星期五)9時至16時。 |
| 2、 | 增能回流研習:暫定115年1月28日(星期三) 9時至16時。 |
| (二) | 辦理地點:桃園區慈文國小 (桃園區新埔六街2號)。 |
| (三) | 參加對象 |
| 1、 | 114學年度初次擔任生活課程授課教師者,優先薦派未具教師資格之代理代課教師。 |
| 2、 | 113學年度初次擔任生活課程授課教師尚未參加此研習者,優先薦派未具教師資格之代理代課教師。 |
| 3、 | 優先薦派未具教師資格之代理代課教師或對本研習有興趣之教師。 |
| (四) | 報名方式:請於114年8月20日(星期三)前至本市教育 發展資源入口網(https://drp.tyc.edu.tw/TYDRP /Index.aspx )報名,承辦單位:外社國小,活動編號 114/8/22:E00135-250600002、115/01/28:E00135-250600003。 |
| (五) | 參加研習之教師請攜帶課本(或教師手冊),方便進行實作課程。 |
| 三、 | 惠請貴校核予參加研習教師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研習者核予12小時研習時數,於回流研習進行課程實踐分享之組別另核予證書。 |
| 四、 | 檢附114學年度國小初任生活課程教師增能研習實施計畫1份。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