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桃園地檢署114年7月23日桃檢亮護字第11419000660號函辦理。 |
| 二、 | 為預防青少年兒童於暑假期間因缺乏法治觀念思慮不周,透過網路結交素行不良之人,進而從事不當休閒活動、涉足不良場所或誤觸法網,導致落入犯罪情境,特於桃園地檢署網站舉辦法律常識有獎徵答活動,增強青少年兒童之法治觀念。 |
| 三、 | 旨揭有獎徵答活動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4年8月31日止,相關資訊請上活動網站(http://www.tyc.moj.gov.tw)查詢,倘有任何問題請洽本案承辦人張詩屏小姐,聯絡電話:03-2160123分機4068。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