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本局114年6月9日桃教小字第1140050080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活動摘述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
| (一) | 活動日期:114年8月18日(星期一)至同年8月24日(星期六),共計6日。 |
| (二) | 參加對象: |
| 1、 | 就讀本市國小四至六年級、國中七丶八年級之原鄉馬祖 籍(父或母一方為馬祖籍即屬之)學生為主。 |
| 2、 | 本市國中小選修閩東語之學生。 |
| 3、 | 採自由報名參加(以在校選修閩東語本土語文課程學生 ,優先錄取)。 |
| (三) | 活動內容:本次學生營隊課程及活動內容以「沉浸式閩東 語教學課程」與「馬祖文化實地踏查」為主軸(詳見營隊 課程表)。 |
| (四) | 報名方式: |
| 1、 | 步驟一:學生基本資料請貴校於114年7月25日(星期五)下午4時前至【桃園市114年度馬祖原鄉閩東語言及文化暑假學生體驗營隊報名系統】線上報名網站登入基本資料(網址:https://forms.gle/iyYmod8ZWctqjrxW8)。 |
| 2、 | 步驟二:請於114年7月31日(星期四)前,將肖像權使用同意書正本(附件2),寄送大勇國小(334桃園市八德區自強街60號)彙辦(郵戳為憑)。 |
| 3、 | 報名人數上限:25名。 |
| 三、 | 本營隊相關工作人員及參加營隊學生,請貴校本權責依相關 規定核予公假出席。 |
| 四、 | 對旨揭營隊有疑問者,請逕洽八德區大勇國民小學林主任(03–3622017分機210)。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