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7月1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066314號函辦理。 |
| 二、 | 本案手冊採電子書與實體書雙軌發行,電子書與全文PDF檔案可於法務部全球資訊網「首頁/資訊公開/打擊詐欺專區/宣導資源」查閱(https://reurl.cc/LnjlWe)。 |
| 三、 | 如有索取實體書需求,請洽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各地分會(服務據點查詢:https://www.avs.org.tw/page/27382);倘機關團體有大量索書需求,請另以書面向法務部提出申請。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