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特殊教育法第51條、國民教育及特殊教育輔導團與中心組織運作辦法第17條、教育部特殊教育中央輔導團設置 及運作要點第2條與第7條規定,以及113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特殊教育輔導團資賦優異類中央分團計畫辦理。 |
二、 | 本研習重要事項如下: |
(一) | 辦理時間:114年8月17日(星期日)10:00–17:00。 |
(二) | 辦理地點:集思台大會議中心阿基米德廳(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85號B1)。 |
(三) | 參加對象:本活動開放全國各級學校科展及獨立研究教學有興趣之教師及學生透過線上直播方式參與,觀摩學生傑出研究發表與專家學者指導回饋歷程。 |
(四) | 報名方式: |
1、 | 報名對象:限額開放實體參與名額 30 名,採事先報名制。 |
2、 | 報名期間:即日起至 114 年 7 月 25 日(星期五)止,額滿為止。 |
3、 | 報名方式: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登錄報(https://special.moe.gov.tw ),進入「研習報名」區,選擇「教育部委辦研習」(上方功能列),點選本研習場次報名。 |
4、 | 其他說明:本活動提供線上直播,未錄取者或未報名者可自行收看,惟不開放互動提問與研習時數。 |
(五) | 其他: |
1、 | 全程參加人員核給6小時研習時數。 |
2、 | 本研習相關資訊與直播網址,將公告於下列平台: |
(1) | 「特殊教育輔導團資優類中央分團便利屋」網站https://twgeag.notion.site。 |
(2) | 「特殊教育輔導團資優類中央分團便利屋」網站https://twgeag.notion.site。 |
1、聰明的消費者,為保障您的安全,慎選投保公共意外責任 險之公共營業場所。 2、提醒消費者拒絕購買來歷不明、標示不全的商品,以保障您的消費權益。 3、經營特定行業者,登記營業項目應包括特定行業種類,以免受罰。 4、經營資訊休閒業,登記營業項目應包括資訊休閒業,以免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受罰。
桃園市114年7月17日13時 30 分至14時實施2025城鎮韌性(防空)演習,防空警報發放後實施人、車疏散避難及交通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