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教育部114年7月1日臺教師(三)字第1142601779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活動辦法,重點如下: |
| (一) | 徵文日期:自114年7月1日(星期二)起至8月29日(星期五)中午12:00止。 |
| (二) | 徵文對象:符合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之個人皆可參賽。 |
| (三) | 徵文內容:字數不限,以「老師與我-求學時期的日常笑話」為題撰寫投稿,並請以正體中文創作。 |
| (四) | 參加辦法: |
| 1、 | 步驟1:於社群平臺(臉書FB、Instagram),用貼文方式寫下,以「老師與我-求學時期的日常笑話」為題的文稿。 |
| 2、 | 步驟2:將貼文設為「公開」,並加上Hashtag「#老師與我求學時期的日常笑話、#教育部徵稿活動」。 |
| 3、 | 步驟3:將真實姓名、發文截圖寄至業務信箱:info@favula.com。 |
| (五) | 注意事項:欲參加本活動者,請先詳細閱讀活動辦法,參加本活動者視為同意本活動辦法。教育部保有活動調整、增刪之權利,如有任何爭議,皆以活動單位之解釋及對本活動的最終決策結論為準。 |
| 三、 | 對本活動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旨揭活動承辦單位─方成事股份有限公司詢問,聯絡資訊如下: |
| (一) | 電話:02-7751-5324#201。 |
| (二) | 電子信箱:info@favula.com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