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 | 本案研習資訊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
| (一) | 研習對象:本市公私立國民教育階段學校(高中職、國中、完全中學及國小)特教教師、輔導教師或輔諮中心專業人員優先錄取;輔導室行政人員次之。 |
| (二) | 辦理日期:114年7月3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下午4時10分及114年7月4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2時10分。 |
| 三、 | 請參加人員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研習報名縣市教育局特教研習活動點選縣市桃園市登入單位輸入龍岡國中或活動名稱輸入輔特合作出現研習列表後點選要參加的場次報名研習。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