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文化部114年6月10日文版字第1143016375號函辦理。 |
| 二、 | 為提升國家語言意識、提供家庭台語學習支援、激發家庭成員共學台語動力,以加強台語復振,文化部業推動「培育台語家庭計畫」,透過與縣市政府及在地民間團體合作,推廣家庭台語共學,進而達成於家庭、社群及日常生活中使用台語為目標。 |
| 三、 | 為校園推廣事宜,文化部訂於暑假期間辦理3場次「台語教師研習營」,推廣並說明培育台語家庭計畫,內容說明如下: |
| (一) | 對象:國民中學、小學教師。 |
| (二) | 辦理場次及時間: |
| 1、 | 臺北場(DigiBlock C數位創新基地):7月25日(星期五)下午2時至5時。 |
| 2、 | 臺中場(集思台中文心會議中心):8月6日(星期三)下午2時至5時。 |
| 3、 | 高雄場(亞灣新創園區):8月13日(星期三)下午2時至5時。 |
| (三) | 報名方式:即日起開放線上報名,請洽報名網址https://seminars.tca.org.tw/D15o200156.aspx。 |
| (四) | 每場次可核發教師研習時數3小時。 |
| 四、 | 台語家庭詳細資訊,可至國家語言數位資源網網站台語家庭專區查詢(https://ntlgportal.moc.gov.tw/)。 |
| 五、 | 研習課程相關事宜,請洽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羅小姐,02-2358-4545分機43,電子信箱stephanie_lo@mail.tca.org.tw。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