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本府衛生局114年5月19日桃衛疾字第1140041099號函及府衛疾字第1140096803號修正「桃園市腸病毒防疫措施」公告辦理。 |
| 二、 | 旨揭文件資訊請至本府衛生局網站(http://dph.tycg.gov.tw/)之主題專區/防疫總動員/腸病毒項下查閱。 |
| 三、 | 副本抄送本局幼兒教育科及終身學習科,惠請轉本市公私立幼兒園、補習班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知悉。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