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4年5月29日新北教國字第11410474372號函辦理。 |
| 二、 | 報名方式: |
| (一) | 教學支援人員教學能力認證培訓研習: |
| 1、 | 請填妥報名表、備齊中高級證書影本及回郵信封(A4大小及限時掛號43元郵資),以掛號郵寄至下列承辦學校報名,郵戳為憑,逾期歉難受理。 |
| 2、 | 閩南語文請寄至:23842新北市樹林區千歲街59號,文林國小教務處收。 |
| 3、 | 客語文請寄至:239013新北市鶯歌區永和街120號,鳳鳴國小教務處收。 |
| (二) | 教學支援人員教學能力回流研習: |
| 1、 | 請填妥報名表、教支人員證書影本及回郵信封(A4大小及限時掛號43元郵資),以掛號郵寄至下列承辦學校報名,郵戳為憑,逾期歉難受理。 |
| 2、 | 閩南語文請寄至:241037新北市三重區中正北路113號,重陽國小閩南語輔導團收。 |
| 3、 | 客語文請寄至:235047新北市中和區復興路301巷6號,復興國小教務處收。 |
| (三) | 本案聯絡人:吳佳玲(02)29603456 分機2757。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