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本校辦理「桃園市114年度加強校園學生自我傷害辨識與防治處遇知能研習」,請鼓勵所屬教師、家長及教師助理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桃教學字第1140029042號「114年度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一般性補助款考核項目表」辦理。 |
二、 | 研習時間:114年6月18日(三)下午13:30至15:30。 |
三、 | 研習地點:本校2樓視聽教室。 |
四、 | 研習主題:學生自我傷害辨識&防治處遇知能研習。 |
五、 | 研習講師:陳鳳妹 講師。 |
六、 | 研習對象:以本校校內教職員優先錄取,若有餘額開放本市各公私立國民小學教職員、特教助理員、教保員及家長,最 多報名人數60名。 |
七、 | 報名方式:請於114年6月18日(星期三)前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報名,活動編號E00069-250500003:。 |
八、 | 全程參與者將核予研習時數2小時,參與人員在不影響課務 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請准予公假登記。 |
九、 | 注意事項:1.本校因車位有限,停滿為止。請盡量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或共乘前來,或至周邊啟明宮停車場停車。2.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 |
十、 | 相關資訊請洽本校輔導室(電話:03-4501450分機611)。 |
1、聰明的消費者,為保障您的安全,慎選投保公共意外責任 險之公共營業場所。 2、提醒消費者拒絕購買來歷不明、標示不全的商品,以保障您的消費權益。 3、經營特定行業者,登記營業項目應包括特定行業種類,以免受罰。 4、經營資訊休閒業,登記營業項目應包括資訊休閒業,以免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受罰。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