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以下簡稱原民局)114年5月5日桃原教字第1140007346號函辦理。
二.旨案原民局依114年度市政計畫辦理各區原住民族豐年祭暨歲時祭儀,期盼學生透過參與歲時祭儀活動發揚及傳承傳統文化,並彰顯文化價值、集結傳統知識。
三.為加強沉浸式文化體驗,請貴校核予帶隊老師公假;國中學生參與時數得列入本市高中免試入學志願學習時數,國小學生得獲頒本府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榮譽卡並結合校內榮譽制度予以表揚,以增進本案成效。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