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教育部委託本校生命教育研發育成中心辦理「114年度教師在職進修生命教育增能學分班」,請貴校惠予轉知所屬教師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教育部114年4月1日臺教師(三)字第1142600847號函辦理。 |
| 二、 | 為培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在職教師掌握生命教育核心素養內涵,並具備生命教育議題融入課程之教學知能,教育部特委託本校生命教育研發育成中心辦理旨揭學分班。 |
| 三、 | 本學分班為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職組各1班,皆含初階課程3學分及進階課程2學分,學費全免,於114年6至8月上課,詳細資訊請參閱招生簡章。 |
| 四、 | 敬請貴校惠予轉知所屬教師踴躍報名參加,以精進教師專業知能。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