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國教署114年4月30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5701300號函辦理。 |
| 二、 | 「臺灣手語」已定為國家語言,依「國家語言發展法」規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自111學年度起由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開始實施。為賡續培育臺灣手語師資,爰辦理本計畫。 |
| 三、 | 國教署已委請國立嘉義大學辦理旨揭計畫,第2期培訓報名日期為即日起至114年6月1日(星期日),參與培訓之學員符合規定條件者,方可取得臺灣手語教師合格證書。相關資訊摘要如下(餘詳見附件): |
| (一) | 報名資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特殊教育學校)編制內現職正式教師(不含代理;代課教師),1校以薦派1人為原則。 |
| (二) | 報名方式: |
| 1、 | 有意願且符合參訓對象之教師,請填具報名表(實施計 畫附件二)並先至網頁(https://forms.gle/si3TxxpNjnxEMcfb6)填寫報名基本資料,經學校核章後於114年5月23日(星期五)前寄(送)達本局(國小教育科)承辦人。 |
| 2、 | 公告錄取名單:預計114年6月9日(星期一)前公告,實際公告日詳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首頁最新公告區(https://website.ncyu.edu.tw/cset),並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錄取與否。 |
| (四) | 對培訓及認證事宜有疑問者,請洽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聯絡電話(05)2068101、(05)2068102。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