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國立陽明交通大學114年4月22日陽明交大人社研字第1140015436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活動目的係培養數位素養講師,將數位素養融入教學,並深化教師設計數位素養教學及活動能力,相關活動資訊如下: |
| (一) | 研習時間:114年7月3日(星期四)至7月4日(星期五),為期兩天。 |
| (二) | 研習地點:國立東華大學壽豐校區花師教育學院(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二段1號)。 |
| (三) | 參與對象:已完成A1數位學習工作坊(一)、A2數位學習工作坊(二)及A3數位素養增能研習之教師。 |
| (四) | 名額:本次活動上限70名,額滿為止,報名時請繳交相關證明文件,完整繳交證明文件者依下列順序優先錄取: |
| 1、 | 宜花東地區高級中等以下(含高中職、國中及國小)學校教師。 |
| 2、 | 各縣市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推派之教師。 |
| 3、 | 報名時間順序。 |
| (五) |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4年6月23日(星期一)止,採線上報名,如果有參訓意願,請洽本局登記,由本市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統一推薦。 |
| (六) | 全程參與研習者核發12小時數位素養研習時數,活動後提交完整資料並審核通過者核發A3數位素養增能研習講師證書。 |
| 三、 | 若有相關問題或其他未盡事宜,請洽本案聯絡人陳小姐,聯絡電話:03-5712121#52480,電子信箱:pinshiou@nycu.edu.tw。 |
| 四、 | 檢附E數位素養講師培訓工作坊—探索數位素養新篇章實施計畫1份。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