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臺師大114年4月28日師大數學中字第1141010953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工作坊相關資訊如下: |
| (一) | 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
| (二) | 研習對象:本次活動主要針對各縣市國中、小學正式教師、代課教師、代理教師。 |
| (三) | 名額:分為國小中年級、國小高年級、國中組三組,國小中年級及國中組各開一班,國小高年級開甲乙兩班,每班以36名為原則,並視報名情況調整。 |
| (四) | 研習時間:114年5月18日(星期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20分。 |
| (五) | 研習地點:高雄勝利國小(高雄市左營區南屏路 1 號)。 |
| (六) | 報名方式:請於114年5月6日(星期二)下午3時前至網址https://forms.gle/bMbDPEekY3wg2teb7填寫報名表,逾期恕不受理。 |
| (七) | 費用:本次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有提供午餐,其他保險、住宿及交通費請自理。 |
| (八) | 證書及參加證明: |
| 1、 | 符合上述資格的數學教師,參加臺師大數學教育中心舉辦的「數學活動師」培訓工作坊,並完成所有課程內容(需上滿該組別每一模組課程)取得認證合格者,頒發該組別「第一期數學活動師」證書。 |
| 2、 | 為確保培訓品質,若其中未上滿該期模組課程2/3時數者,可繼續旁聽研習課程,但不給予第一期數學活動師證書。 |
| 3、 | 取得「第一期數學活動師」資格者,方可申請辦理「數學素養教學實作」。 |
| 三、 | 其他相關資訊及動態可至臺師大數學教育中心網站(https://www.ime.ntnu.edu.tw/)。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