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屏東縣政府114年4月22日屏府文圖字第1140111755號 函辦理。 |
| 二、 | 旨揭文學獎徵件類別包含兒童文學、新詩、散文、短篇小說、創作獎助、青春文學獎-新詩(國中、高中組)、青春文學獎-小品文(國中、高中組)等文類,單一獎項最高獎金新臺幣25萬元整。 |
| 三、 | 徵件日期為114年5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採紙本或線上擇一報名收件,詳情請見簡章,亦可查詢該府文化處官方網站:https://ppt.cc/fpx5lx。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