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本市114年度推動科學教育計畫暨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14年3月4日桃教資字第11400186161號函辦理。 |
| 二、 | 申請研究團隊可參考下列研究方向,但不限所列舉之研究 項目,配合實際服務之教育現場狀況,擬定研究計畫,惟 均需經複審通過後且如期繳交成果報告方給予補助。 |
| 三、 | 申請研究類別: |
| (一) | 科學展覽活動研究與指導:擬定科學研究專題並輔導中 小學生積極投入科學展覽研究活動,『請貴校預計下學 年度參加科展的團隊務必參加』。 |
| (二) | 108課綱:科學教材、教法及評量等專題研究。 |
| (三) | 鄉土性科學教材之研發與推廣:各區域特性之科學教學資源調查、鄉土性科學教材的研究。 |
| (四) | 其他有關科學教育專題之研究(如能源、生態調查、永 續 、數學、防災、海洋教育等)。 |
| 四、 | 申請單位:以學校單位提出申請,可一人或組織團隊工作 坊 ,每隊最多以四人為限。 |
| 五、 | 辦理對象:本市各國民中小學在職教師(含代課、代理教師 )。 |
| 六、 | 申請方式: |
| (一) | 各校申請計畫收件截止日為114年5月30日(星期五),請將申請書送(寄) 桃園市立觀音國民中學,計畫須附下列書面資料(A4紙張、 縱向橫書,字型為標楷體12): |
| 1、 | 報名表(計畫附件一) |
| 2、 | 計畫主持人資料表(計畫附件二) |
| 3、 | 計畫摘要(計畫附件三) |
| 4、 | 經費概算表(計畫附件四) |
| 5、 | 授權書(計畫附件五) |
| 6、 | 上述資料請備妥一式四份 |
| (二) | 初審於114年6月16日(一)上午9:00於桃園市立觀音國民中學校史室進行,以口頭報告的方式辦理(口頭報告時間為5至10分鐘),審查重點如下: |
| 1、 | 計畫主題之適切性、多元性及創新性。 |
| 2、 | 研究內容及方法之可行性。 |
| 3、 | 預期完成之項目、具體成果及效益。 |
| 4、 | 主持人研究表現、執行計畫能力及過去執行成效。 |
| 5、 | 經費及人力之合理性。 |
| 七、 | 初審後擇期通知參加複審學校名單。 |
| 八、 | 預定於114年10月底前辧理複審,除書面成果及相關媒體資 料外,並由各研究團隊進行成果報告,聘請專家學者進行評選。 |
| 九、 | 凡通過審查之學校請於114年11月30日前將成果冊、成果電 子檔光碟(含PPT檔)、原始支出憑證簿及統一收據,逕送桃園市立觀音國民中學(逾時取消補助),再由桃園市立觀音國民中學辦理經費核撥核銷。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