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教育部114年3月18日臺教授國字第1140024247號函辦理。 |
| 二、 | 為落實「原住民族教育法」第27條及第29條之規定,促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瞭解原住民族語言、歷史、科學及文化,並實踐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鼓勵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投入素養導向、議題融入及原住民族語文相關輔助教材之研究,教育部特委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114年度原住民族文化優良教案甄選實施計畫」。 |
| 三、 | 「114年度原住民族文化優良教案甄選實施計畫」相關資訊如下: |
| (一) | 參加對象: |
| 1、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現職教師(含校長)、代理(課)教師、專職族語老師及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
| 2、 | 大專院校之教育相關系所、各師資培育大學修習教育學程之學生、實習學生。 |
| 3、 | 相關教育人員或團體(含部落工藝師、文化工作者、文化指導員、部落耆老等)。 |
| (二) | 教案類組:適用對象以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階段分類,並設計適合該階段學生之教案。 |
| (三) | 甄選主題:包含原住民族語言文學之保存及傳承、部落與原住民族之歷史經驗、原住民族之名制、傳統制度組織運作或其現代轉化、原住民族藝術與樂舞、原住民族土地與生態智慧、原住民族營生模式、部落倫理與信仰、原住民族轉型正義議題及其他與原住民族相關之議題等9項。 |
| (四) | 辦理期程: |
| 1、 | 報名及收件方式:自即日起至114年7月10日(星期四)23時59分截止。 |
| 2、 | 評選成績公告:114年9月30日(星期二)前公告。 |
| 3、 | 頒獎典禮:預定於114年11月27日(星期四)辦理。 |
| 四、 | 本案甄選承辦單位為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該校原住民族教育及文化研究中心黃小姐,聯絡電話:04-22181091。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