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3月1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026421號函辦理。 |
| 二、 | 為推廣口腔衛生保健知能,養成學童餐後潔牙習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與衛生福利部共同擔任旨揭活動指導單位,請貴校踴躍報名參加。 |
| 三、 | 檢附「2025年全國暨各縣市國小學童校園口腔保健潔牙觀摩暨推廣海報活動辦法」1份,活動辦法可至牙醫全聯會網站(https://www.cda.org.tw)「口腔衛生/各公會口腔衛生活動」下載。 |
| 四、 | 本案相關問題請洽牙醫全聯會(李先生,聯絡電話:02-25000133分機256)或各縣市牙醫師公會。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