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本市113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 質整體推動計畫及本局114年1月13日桃教小字第1140003427號函辦理。 |
| 二、 | 依據「國民中小學開設本土語文課程應注意事項」及「高級 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閩南語師資培育及聘用辦法」,學校 應由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原住民族語為高級)以 上教師或教學支援人員從事本土語文教學,且教育部國民及 學前教育署已納入一般性補助款考核指標,倘貴校閩南語文 課程尚有不合格教師授課者或預估114學年度尚無合格閩語 師資,請務必派員參加,本局將列入後續相關本土語文師資 列管填報依據。 |
| 三、 | 旨揭研習摘述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
| (一) | 研習日期:114年7月7日(星期一)至114年7月11日(星期五),共5天,研習時數30小時。 |
| (二) | 研習地點:桃園區大有國民小學(以下簡稱大有國小)1 樓視聽教室。 |
| (三) | 參加對象及錄取名額:本市各國民中、小學現職教師以能實際擔任教學者,預計錄取100名,額滿為止。 |
| (四) | 報名方式及日期: |
| 1、 | 報名時間自計畫公告後至114年6月20日(星期五)下午 4時止。 |
| 2、 | 請至教師研習系統報名,並請各校自行審核參與研習教 師,如有疑問請電洽大有國小陳岱君老師:03–3577715分機516。 |
| 四、 | 為因應環保政策,請學員自備茶水杯及餐具。 |
| 五、 | 承辦學校大有國小因停車位有限,請學員儘量共乘或搭乘大 眾運輸工具。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