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教育部114年3月3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500214號函辦理。 |
| 二、 | 為使各校教師於學習評量及作業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以下簡稱AI),能有依循之原則,爰教育部訂定旨揭注意事項,作為教師引導學生使用AI工具進行評量及作業之參考。 |
| 三、 | 請各校轉知注意事項並鼓勵教師參加相關研習活動,以提升學校教師運用AI工具設計學生學習評量及作業之知能。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