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2月2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0018615號函辦理。 |
| 二、 | 旨案繪畫競賽主題為「我享有的兒童權利」,各年級組主題說明如下: |
| (一) | 幼兒園、低年級組:主題為「受保護權或遊戲權」。 |
| (二) | 中年級組:主題為「教育權或隱私權」。 |
| (三) | 高年級組:主題為「表意權或平等權」。 |
| 三、 | 競賽奬項: |
| (一) | 優勝:20名,獎金新臺幣3,000元整及獎狀1幀。 |
| (二) | 佳作:20名,獎金新臺幣2,000元整及獎狀1幀。 |
| (三) | 入選:40名,獎金新臺幣500元整及獎狀1幀。 |
| (四) | 參加獎勵:每位參賽者均可獲得紀念品1份。 |
| 四、 | 繳件注意事項及作品規格,請詳閱競賽辦法(下載網址:https://reurl.cc/zpVVDV)或至活動網站查詢(http://loveyou.ccf.org.tw/dreamhome)。 |
| 五、 | 如有其他疑問,請電洽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張先生,電話:04-2206-1234分機1735。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