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114年2月20日北教大資科字第1140550012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研習課程訊息摘錄如下: |
| (一) | 日期與時間: |
| 1、 | 第1場:114年3月7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7時。 |
| 2、 | 第2場:114年3月28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7時。 |
| (二) | 地點: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學生活動中心四樓L406教室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 |
| (三) | 研習對象:已參加過A1數位學習工作坊(一)與A2數位學習工作坊(二)認證之國民中小學教師。 |
| (四) | 講師:新北市教育網路中心何春緣主任。 |
| (五) | 研習內容: |
| 1、 | 科技輔助自主學習理論與 PBL簡介。 |
| 2、 | 數位學習結合 PBL 課程操作。 |
| 3、 | PBL結合科技輔助自主學習四學課堂實作。 |
| (六) | 報名方式與報名期限: |
| 1、 | 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優先錄取北區計畫教師。 |
| 2、 | 第1場:https://reurl.cc/M6mD6n。第2場: https://reurl.cc/nqbXmn |
| 3、 | 報名截止時間:即日起至114年2月28日(星期五)下午5時,或報名額滿為止。 |
| 4、 | 報到通知:報名受理認證通過後,將於114年3月3日(星期一)前以E-mail方式寄發「錄取通知信」。 |
| 三、 | 請貴校鼓勵教師踴躍報名參加,並惠予參與人員公差假登記。 |
| 四、 | 聯絡人: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精進數位學習輔導計畫(北區),林小姐、陳先生(電話:02-2732-6721)。 |
| 五、 | 檢附114 年B2 PBL 教學應用工作坊1份。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