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教育部114年2月20日臺教文(六)字第1140015698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學區擬徵聘我國合格教師赴當地中小學擔任雙語融入式課程教師,聘任期間將視教學評鑑結果1年1聘,薪資比照馬里蘭州正式教師薪級,由美方全額支付;另由教育部補助標準經濟艙來回機票款(實報實銷,上限1,750美元)及一次性教材教具費300美元。 |
| 三、 | 檢附教育部來函暨教育部114年補助華語教師赴國外學校任教第114018T號通告各1份,通告內容刊載於臺灣華語教育資源中心(網址:https://lmit.edu.tw/sc/world_detail_edu/1143),有意申請者,請至該網頁查詢並於「華語教學人才庫」註冊登錄。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