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2月1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0016577號函辦理。 |
| 二、 | 為推廣科技領域資訊科技微課程教學模組,引導國民中小學落實科技領域課程與教學設計,特辦理本工作坊,邀請專家學者帶領教師共備實作,以協助教師專業增能。 |
| 三、 | 旨揭工作坊主要參與對象為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召集人、副召集人、專業工作人員及對微課程有興趣之教師,分國小場及國中場,相關資訊如下: |
| (一) | 國小場:114年年3月14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中午12時,於臺北市日新國小旺台樓(地址:臺北市大同區太原路151號)。 |
| (二) | 國中場:114年年3月28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中午12時,於嘉義市北興國中科技中心(地址:嘉義市東區博東路262號)。 |
| 四、 | 有意願參與研習之教師,請各校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於工作坊辦理前1週至表單完成報名(表單連結:https://forms.gle/jzUpKM4TJJ6ebTSU8),並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課程代碼:國小場4920436、國中場4920447),工作坊當日請自行攜帶筆電,以利進行實作課程。 |
| 五、 | 本案如有疑問,可逕洽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助理吳小姐(07)717-2930分機7609。 |
| 六、 | 檢附工作坊流程國小場及國中場各1份。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