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為推廣客語字音字形學習風氣,培養全國語文競賽優秀選手,爰辦理旨揭研習。 |
| 二、 | 本案說明如下: |
| (一) | 辦理期程:114年3月1日至4月27日,星期六或星期日上午9時至12時,共10次研習,詳細上課時間請參閱計畫。 |
| (二) | 參加對象(總計20人): |
| 1、 | 客語教學支援教師。 |
| 2、 | 中小學學校教師。 |
| 3、 | 國中小學生。 |
| (三) | 研習地點:大坡國小。 |
| (四) |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4年2月25日止。 |
| 三、 | 參加本研習營之學員、工作人員及講師,本局同意活動期間於課務自理原則下核予公假登記,惟當日如已支領講師費者,不得再請領差旅費,亦不得申請補休假。 |
| 四、 | 檢附旨揭計畫至本局最新消息(https://www.tyc.edu.tw/News.aspx?n=5143&sms=10535)下載。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